1月27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梅芬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庚明、张晋芬、李金善,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初步审查了大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召开大理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议案》《关于召开大理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报告》《大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审稿)》,决定报告人。
在进行分组审议后,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大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的初步审查意见(草案)、《关于召开大理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议案》(草案),确定了关于召开大理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过了《大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审稿)》,决定了报告人。
副市长袁春城,市政协副主席李曼青,市监察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大常委会太和街道、满江街道工委主任,“两区一委”财政部门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税务局主要领导,不是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各乡(镇)人大主席和部分基层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记者 鲍亚颖 马 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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