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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大理市政法系统执法监督员聘任仪式举行,潘鸣林等16名来自州市不同部门、不同行业的同志被聘为大理市政法系统执法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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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政法系统执法监督员聘任仪式举行

2020年09月09日  浏览量:38   我要评论 (0条评论)

9月3日,大理市政法系统执法监督员聘任仪式举行,潘鸣林等16名来自州市不同部门、不同行业的同志被聘为大理市政法系统执法监督员。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社会各界的大力参与和支持,政法部门全面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三年严打整治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丰硕成果,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建设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市委政法委决定建立执法监督员制度。建立执法监督员机制,是深化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群众监督,建立社会各界参与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的有效载体和平台,对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大理将起到极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会议指出,建立执法监督员制度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举措,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必然要求,是着眼当前政法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此次聘请执法监督员对政法部门进行执法监督,就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善社会监督、畅通人民群众建言献策的具体举措,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破解执法司法制约监督的堵点、难点、痛点,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在政法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执法司法保障。

会议强调,执法监督员要找准角色定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执法监督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发展;处理好监督与支持政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关系,做到依法监督不越位;积极关心支持政法工作,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各级政法机关要加强协调配合,切实保障执法监督员履行职责。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全力配合执法监督员开展工作;主动做好沟通联络,帮助执法监督员更加直观、详细了解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做好服务保障,支持执法监督员更好发挥作用,协力推动全市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记者 徐建伟 戴向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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