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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州市人大代表,对我市贯彻执行《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云南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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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州市人大代表对我市贯彻执行《乡村清洁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2019年07月24日  浏览量:34   我要评论 (0条评论)

7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州市人大代表,对我市贯彻执行《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广泛深入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扎实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进一步强化环境卫生日常保洁,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收集、清运、保洁长效机制,形成了农村垃圾处理“户清扫、组保洁、村收集、镇运输、市处理”的五级联动工作模式。通过有序开展河道沟渠整治活动,持续开展田园整治活动,进一步压实挂钩单位责任,不断加强“三清洁”经费投入,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和整改落实等工作,全市环境卫生有了明显改善。

当天,州市人大代表先后到大理镇观音塘村、湾桥镇上阳溪村、上关镇兆邑村、大营村及挖色镇挖色村,检查餐厨垃圾收集清运处理、清洁水源、湿地建设、清洁田园(畜禽粪便收集利用)以及条例执法等工作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执法检查情况反馈暨专题询问会上,副市长宝荣贵汇报了我市贯彻执行《条例》工作情况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参会人大代表各抒己见、畅所欲言,结合执法检查情况及工作实际情况,对我市贯彻执行《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进行专题询问。市级有关部门、各乡镇相关负责人就询问问题进行具体答复。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东发作总结反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金善主持会议。

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三清洁”办、驻市人大纪检监察组、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大理分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洱管局等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记者 王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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