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116.55.251.204/Img/2018/10/m2018100922c947e5df4542f497cb31da06433b45.jpg
第二十一条 洱海码头应当科学规划,并实行总量控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码头应当经大理市人民政府审查后报自治州人民政府同意,
http://116.55.251.204:8080/content/2018-10/10/018497.html

等待处理…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修订)

2018年10月09日  浏览量:29   我要评论 (0条评论)

第二十一条 洱海码头应当科学规划,并实行总量控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码头应当经大理市人民政府审查后报自治州人民政府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十二条 洱海湖区的开发利用项目,应当经洱海保护管理机构审查,由大理市人民政府报自治州人民政府同意,并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

在洱海湖区和环湖林带从事科考、考古、影视拍摄、大型水上活动和水上训练项目的,可以由洱海保护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后,报大理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三条 洱海岛屿的旅游项目,应当按照本条例有关规定和大理风景名胜区规划、苍山洱海自然保护区规划、旅游发展规划及村镇规划实施。 (待续)

文章评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文章评论

署名:

正在加载评论……

上篇:着眼整体教学带班 取得成绩水到渠成
下篇:没有了
分享到

© 2020 大理时讯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