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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劳动关系源头治理,建立科学规范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标准,更好地发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全省劳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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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工作

2018年09月02日  浏览量:33   我要评论 (0条评论)

为加强劳动关系源头治理,建立科学规范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标准,更好地发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全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省人社厅、总工会、企业家联合会(协会)、工商业联合会决定在全省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工作。

按照要求,从2018年起,逐步在全省各类企业开展创建评价活动。通过开展此次活动,建立完善科学规范的评价标准,建立健全评价工作流程,激发广大企业和职工参加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的积极性和热情;加强分类指导,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效应,普遍建立企业劳动合同制度,扩大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实现企业劳动用工守法规范;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更加完善;职工休息休假和安全健康得到切实保障,劳动条件不断改善;社会保险全面覆盖,人文关怀日益加强,劳资纠纷有效化解,全省劳动关系整体和谐稳定。

为全面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凝聚广大企业和职工为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贡献力量,我市决定组织实施好本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评价工作。首先,做好辖区内宣传发动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措施,规范工作流程。其次,在企业自愿参评基础上,向市人社局提出申报,市人社局受理企业申报后,依据相关文件标准完成测评,形成测评意见,并将该意见提请市和谐劳动关系领导小组评审。 郭莹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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