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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近期,市公安局根据《大理州公安机关廉政谈话制度》和全市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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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层层开展廉政谈话

2018年06月25日  浏览量:27   我要评论 (0条评论)

为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近期,市公安局根据《大理州公安机关廉政谈话制度》和全市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要求,层层开展廉政谈话,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6月17日,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与党委班子成员、局领导开展集体廉政谈话,要求党委班子成员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模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始终保持党员领导干部的纯洁性、先进性、廉洁性。

随后,局党委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部门工作实际,纷纷与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部门主要负责人与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民警、职工均开展了廉政谈话,为打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依法履职、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公安队伍打下了坚实思想基础。

以此次廉政谈话为契机,市公安局要求,全局党员干部和民警、职工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严格遵守廉洁纪律,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公安机关各项警规禁令和规章制度,带头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警务纪律、群众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和生活纪律,不插手案件办理,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注重家庭、家教、家风;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并加强对分管部门领导和民警理想信念、党纪政纪、廉洁从警、执法理念教育;要严格推进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按照《大理市公安局作风教育整顿方案》《大理市公安局开展“工作作风提升年”和“工作效率提高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带头查找政治纪律、工作纪律、服务群众、领导管理、精神状态等9个方面和“纪律不严、作风不正、担当不足、效率不高”等方面问题,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马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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