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4月4日起,我市在全市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工勤人员)中实行全员积分精细化管理。
积分管理采用季度积分管理和年度积分管理。季度积分管理由考勤积分20分、工作积分60分、评价积分20分三部分组成。年度积分由季度平均积分占70%、年终测评积分占15%、领导评价积分占15%等三部分组成。激励加分、惩戒扣分将另行计算。
我市强化结果运用,年度积分作为科学评价干部、选拔任用干部和考察后备干部的重要依据,年度积分低于90分的(不含90分),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季度积分作为干部日常考核成绩,季度积分、年度积分低于70分的(不含70分),扣减当年政府绩效奖励年终发放部分。连续两个季度积分低于70分或年度积分低于60分的,由单位积分管理领导小组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召回管理,组织人事部门可视积分情况提出组织人事处理建议。
王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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