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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由州工商局、州消协、市政府主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协承办的2018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在下关人民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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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市多部门联合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2018年03月18日  浏览量:82   我要评论 (0条评论)

3月15日,由州工商局、州消协、市政府主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协承办的2018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在下关人民公园举行。活动以“品质消费,美好生活”为主题,进一步倡导品质消费理念,营造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良好消费风尚。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升,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发生深刻变化,人们的消费需求不再只限于满足基本生活需要,而是更加注重商品和服务质量。2018年“品质消费,美好生活”的消费维权主题旨在呼吁全社会崇尚品质消费理念,倡导经营者以品质消费为指引,重视消费者诉求,满足消费者对品质消费的需求,引领广大消费者树立品质消费理念,摒弃落后的消费行为,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同时完善消费维权共治格局,促使经营者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让消费者在便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中逐步提高幸福感和获得感。

据统计,2017年至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856件,办结率达99.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99.28万元;受理消费者举报490件,办结率100%;接待消费者咨询7076件,有力维护了消费者权益。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认真向过往群众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向群众介绍识假、维权等相关知识,并现场接受群众咨询,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问。活动当天,共发放宣传资料3.8万份、环保袋2万余个,设置宣传展板36块,现场受理消费咨询3000人次,受理消费投诉12件。通过宣传活动,普及消费维权知识,介绍常见消费侵权行为和表现形式,有效提升了市民的消费维权意识和知识水平,增强了市民鉴别假冒伪劣产品的能力。

据了解,在2018年的工作中,我市将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的消费维权年主题,继续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动员消费维权志愿者和义务监督员参与到维权活动中来,共同做好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同时,还将向社会公布消费投诉典型案例,对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予以揭露批评,并针对消费热点和难点发布消费警示和提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庚明,副市长张星,市政协副主席杨晓涛参加活动并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    记者 李俊波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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