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理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调处医疗纠纷,切实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为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发挥了重要作用。
工作中,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坚持“防处并举,以防为主”的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原则,在医疗纠纷的防范上狠抓医护质量管理、健全落实管理制度、加强医患沟通、改善就医环境等,从根本上铲除发生医疗纠纷的内部因素;在医疗纠纷的处理上因事制宜,采取依法处理、协调解决和说服解决等多措并举,多途径解决,使医疗纠纷得到及时、妥善解决,没有发生医疗纠纷大事件和造成恶劣影响事件。2017年,大理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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