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男子谢某某因与工程老板胡某某发生劳资纠纷,为向老板讨要工钱,竟拧开煤气罐开关,扬言要实施“爆炸”,与对方同归于尽。大理警方经过调查取证后,依法对谢某某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当天,市公安局北区派出所民警接到110指令:在北区一出租房内一男子因与老板发生劳资纠纷扬言要实施爆炸。接令后,北区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及时好言相劝稳住谢某某的情绪。经调查:外来务工人员谢某某于2017年10月应聘在大理某公司做电焊工作,直到2018年2月12日,因为工人要返回老家过春节,该公司的工程承包老板胡某某为工人结算工钱,因工程质量问题,谢某某与老板胡某某发生了劳资纠纷。胡某某认为谢某某的工程质量验收时不合格,需要扣除几千元的工资,谢某某认为工程质量不合格是老板胡某某等人造成的,责任不完全在自己,因此不同意胡某某扣除自己的部分工资,要求胡某某按事先约定支付全额工资。双方各执一词,沟通无效,谢某某便从厨房中抬出一个煤气罐,一手拿打火机,一手拧开煤气罐开关,要求胡某某支付全额工资,否则就点燃煤气罐,同归于尽,以期胁迫胡某某支付全额工资。
在调查核实情况后,民警劝告当事人遇到劳资纠纷,应冷静理智维护自己的权利,避免做出过激行为。可以向劳动执法部门举报,劳动部门的执法监察人员会帮助协调解决,也可以到各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还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务工人员要借助政府、法律的帮助,获得应得的报酬,千万别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引起不必要的恐慌,扰乱社会秩序,因而触犯了法律的高压线。
在民警的教育下,谢某某有了较好的悔过态度,并向民警写下了依法行事的保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谢某某扬言实施爆炸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罚款100元的处罚,同时敦促老板胡某某妥善处理好劳资纠纷问题。
李玉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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