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以深化农业农村改革为契机,抓住我市2015年末被确定为全国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机遇,积极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服务“三农”方式创新,激活“两权”抵押贷款服务“三农”新动能。截至2017年末,全市农房抵押贷款余额129140万元,比年初增加14319万元。
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以来,在州人民银行中心支行的牵头下,各金融机构在贷款利率定价、期限结构优化、贷款额度提升、多样化风险控制、信贷授权下移等方面开展创新,支持农业生产的中长期信贷投入。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主办行大理市农村商业银行贷款期限从1年延长至5年,贷款额度从50万元提升至200万元,对用于洱海保护贷款最高给予原定价基础上9%比例的优惠,提高基层支行的贷款审批额度权限。
为加速推进试点工作,我市出台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处置指导意见、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民住房所有权价值评估工作指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登记办法、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对用于洱海保护的农房抵押贷款给予利率优惠,并根据农房用途为纯住房、商住两用、商用房三类,设置梯度的抵押率。目前,全市基本完成了农村宅基地确权和农村房屋权籍调查,依申请发放农村不动产权证书。
以配套政策措施为保障,我市财政出资500万元设立试点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按照金融机构与风险补偿基金2:8比例分担试点贷款损失,缓释试点业务风险。同时,财政专列资金,加速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地一体不动产权证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周应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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