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2017年度林业有害生物普查过程中,发现辖区内的6户苗圃有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据最新监测调查结果,其中4户已将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彻底除治,另外2户还有零星的活体存在。
为此,市林检局依据《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第四条规定:森林病虫害防治实行“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对在防控林业有害生物工作中除治不力的2户涉林业主及时下达了《林业有害生物限期防治通知书》,明确告知防治工作的完成时限和必须达到彻底除治的防治效果。同时,认真向业主宣传讲解防治不力会引起疫情扩散的法律后果,要求业主及时进行整改,市林检局将对防治效果进行跟踪检查,并发放了《大理市外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方案》,指导业主做好科学防治。
在下达《通知书》后,涉林业主对防治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的重视度和积极性大大提高,防控意识进一步增强,防治成效十分明显。2017年12月4日,市林检局再次进行了跟踪检查,2户苗圃的外来林业有害生物除治已达到预期的防治效果,并把林业有害生物危害程度降到了有效控制范围内,有效确保了全市森林生态安全。 张佐柱 汉杨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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