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5日,大理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召开2017年第9次项目审查会议,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规委常务副主任主持,市规委会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参加了会议。会议审查了大理市辖区内的13个规划建设项目。现将拟定审查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2017年12月8日—2017年12月14日)。项目具体情况和相关图件请登陆大理市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或大理市规划局市规委办查询。
一、大理论坛·大理苍山国际度假村控制性详细规划
审查内容:控制性详细规划
拟定审查决议:
(一)片区用地布局符合《大理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5),同意所报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控规编制不得减少片区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同时按整个片区用地规模及相关要求配套教育、公共配套等设施。
(三)结合海西片区产业发展,按产城融合的理念,调整优化项目的业态。
(四)根据州规委工作规程,该片区控规需报州规委审查。
(五)由度假区管委会按要求做好控规报批的相关程序。
二、大理镇05-03-549、550、551号宗地
审查内容:规划设计条件
拟定审查决议:
(一)同意所提规划设计条件,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建筑密度≤35%,容积率≤0.8,绿地率≥35%,建筑层数及高度控制在三层(建筑最大高度≤12米),停车位按每100㎡建筑面积不低于1.5个配套。
(二)鉴于该地块位于海西范围内,所拟定规划设计条件报州规委审查。
三、大理市棚户区改造沙河埂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A2地块)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
拟定审查决议:
(一)为加快推进下关城区棚户区改造实施,同意所报规划方案。停车位指标应结合片区统筹满足规范要求。涉及控规指标修改统一在下一步控规动态维护过程中按程序进行调整完善。
(二)地下车库出入口应进一步优化,理顺出入口交通。按要求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动静态交通组织严格按交评意见修改完善。
(三)地块所配建公厕出入口应朝外并对外开放,统一纳入城市环卫设施进行管理。
(四)鉴于地块狭小,拟建建筑与南侧建筑之间的间距在下一步的规划中严加要求。
(五)由市规划局按相关规范要求审查审批。
四、大理铂尔曼酒店
审查内容:建筑设计方案调整
拟定审查决议:
(一)鉴于酒店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后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及建筑退让未突破原审批方案,同时在原方案上指标得到优化,同意酒店建筑设计方案调整。
(二)结合绿化景观,优化临洱河南路出入口设置,提升广场绿化品质,多种大树,提高绿化覆盖率。
(三)优化建筑第五立面造型和外立面色彩,使建筑更具有公共建筑的特性。
(四)根据交评审查意见,处理好项目内外交通组织,动静态交通组织应严格按交评意见修改完善。地下室出入口设置须满足要求。
(五)根据州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洱海流域建设项目规划审查工作的意见(试行)》项目须报请州规委审查。
五、大理州人民医院片区城区改建提升项目二期(纳思·城市春天)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调整
拟定审查决议:
(一)同意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调整。
(二)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1. 6号楼退北侧用地界限距离相比原审查方案减少了1米,须进行调整优化,确保拟建建、构筑物地上(下)退让用地红线距离不少于原审批方案。
2. 为减少8号楼对北侧居住建筑的日照采光影响,8号楼层数控制在28层以下,总高不得超过东侧7号楼高度。
3.公寓楼建筑外立面方案在方案三基础上进行调整优化,体现城市节点的风貌。
(三)项目应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处理好项目内外交通组织,动静态交通组织应严格按交评意见修改完善,进一步调整优化项目的交通组织。机动车停车位在满足《大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范》(试行)的前提下,尽可能增加项目的停车位设置。
(四)项目按以上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州规委审查。
六、纳思·万花春天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
拟定审查决议:
(一)由第三方对项目做日照分析,并出具分析报告,建筑间距须满足规范要求。
(二)项目动静态交通组织应严格按交通影响评价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认真核对停车位的有效性。
(三)项目所配建公共厕所须临路设置且出入口朝外。
(四)进一步优化建筑外立面色彩和材质,营造良好的临路景观界面,建议商业裙楼顶做屋顶绿化。
(五)原则同意所报修建性详细规划,按以上意见修改完善后再报市规委办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由市规划局按要求审批。
七、龙祥苑小区二期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调整
拟定审查决议:
(一)规划调整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除高度外)未突破规划设计条件要求,部分指标得到了优化,同意所报规划方案调整。鉴于建筑高度未超过片区控规要求,且项目在市政道路建设的用地支持及项目配建停车位的提高,同意局部建筑高度不超过21米。
(二)规划应根据交评审查意见,一、二期配建机动车停车位不得小于600个,充分考虑非机动车停车泊位的设置,明确停放区域。其他严格按交管部门意见修改完善。
(三)项目调整后建筑外立面及色彩应与一期相协调。
(四)要求南侧屋顶露台按全坡瓦屋面设置,不得设置对外出入空间。
(五)该项目原总平面规划方案已于2011年5月由州规划局审定通过,涉及原审批方案调整,报请州规委审查。
八、大理惠丰瑞城三期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调整
拟定审查决议:
(一)规划方案调整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没有突破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建筑高度也按大理市城市设计要求进行了调整完善,优化了该片区城市界面,同意所报规划方案调整。
(二)项目动静态交通组织应严格按交评意见修改完善。
(三)项目拟建住宅楼须满足日照要求,如无法满足,所涉及的户型不得对外销售。
(四)建筑外立面及色彩、材质等应在进一步优化,提供三个以上比选方案。
(五)要求认真核算项目一、二、三期所需配建的社区管理用房、物管用房等公共服务设施,不足部分在三期统一配齐。
(六)根据市规委2017年第1次规划项目审查会决议要求,为解决片区公共服务设施欠缺等问题,要同步启动片区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服务设施建设。
九、大理罗荃寺大雄宝殿
审查内容: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
拟定审查决议:
(一)项目用地属于《大理风景名胜区金梭岛、罗荃湾片区详细规划》风景名胜区内的宗教用地,符合规划要求,且项目属于原址重建,同意项目选址。
(二)要求项目建设按实木结构、传统工艺、宗教建筑的形制进行建设。
(三)项目位于风景名胜区,根据州规委工作规程,报请州规委审查。
十、下关环城南路水果批发市场片区旧城改建“龙都春天”项目
审查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调整
拟定审查决议:
(一)鉴于规划方案调整后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未突破原审定方案指标,项目开发强度进行了较大优化,原则同意所报规划方案。
(二)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1. 绿地率不得少于规划设计条件要求。
2. 进一步优化A地块总平面布局及建筑单体设计,着重打造龙溪路与泰安路交叉口的前导空间、建筑造型及立面设计,营造良好的城市重要节点景观界面环境。
3. 5号楼退南侧16米规划道路红线距离不得小于7米。应进一步明确7号楼的功能业态。
4. B、C区之间建筑连廊地下室占用规划道路地下空间,为考虑地下管线埋设,B、C区间通道应作市政埋管预处理。B区地下室退让南侧用地红线距离不满足《大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范》(试行)相关要求,应进一步优化完善以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5. 幼儿园规划设计须满足《幼儿园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要求。
6. 根据州规委工作规程要求,项目应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处理好项目内外交通组织,动静态交通组织应严格按交评意见修改完善。
(三)该项目原规划设计方案经州规委2012年9次会议审查通过,涉及方案调整,按以上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请州规委审查。
十一、龙尾关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详细规划
审查内容:保护详细规划
拟定审查决议:
(一)同意所报街区保护详细规划。
(二)根据州规委工作规程,报请州规委审查。
十二、喜洲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详细规划
审查内容:保护详细规划
拟定审查决议:
(一)同意所报街区保护详细规划。
(二)根据州规委工作规程,报请州规委审查。
十三、大理市洱海水生态保护区滨岸带专项规划
审查内容:专项规划编制启动请示
拟定审查决议:
(一)根据2017年9月22日大理市洱海保护治理专题工作会议精神,同意启动《大理市洱海水生态保护区滨岸带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尽快按程序开展相关规划编制工作。
(二)要根据专题会议要求,对洱海水生态保护区核心区的生态修复、生态廊道慢行系统、配套设施建设、“三退三还”等项目进行统筹规划。
(三)规划编制过程中要与州市城乡规划、环保、空间管制等上位规划相衔接,基础地理信息须统一采用“规划一张图”地理信息平台。
大理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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