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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理市第九届人民政府市长高志宏的提请,经2017年9月29日大理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杨锦江 任大理市人民政府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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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7〕第11号

2017年10月08日  浏览量:70   我要评论 (0条评论)

根据大理市第九届人民政府市长高志宏的提请,经2017年9月29日大理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决定:

杨锦江 任大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

张 星 任大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

缪锦辉 免去大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大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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