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116.55.251.204/Img/2017/8/m20170822e6e33634a5274f8182b9835e0826df9e.jpg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督促检查工作,改善人居环境,8月21日,保山市人居办检查组对我市开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进行
http://116.55.251.204:8080/content/2017-08/23/014614.html

等待处理…

保山市人居办对我市开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进行交叉检查

2017年08月22日  浏览量:29   我要评论 (0条评论)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督促检查工作,改善人居环境,8月21日,保山市人居办检查组对我市开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进行交叉检查。

按照《云南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交叉检查的通知》,我市被省确定为被检县市之一,挖色镇和湾桥镇被确定为被检乡镇。主要检查两镇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情况,包括乡镇和村庄生活垃圾治理、污水治理、供水设施建设、公厕建设、违法建筑治理、农村土地规划专管员制度建立、省级村庄规划建设示范村建设、增绿等。

当天,保山市人居办检查组先后深入挖色镇海印村、挖色村,湾桥镇古生村、向阳溪村,认真听取两镇开展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情况汇报,查看相关痕迹资料,并实地检查村庄保洁员制度和村庄收费制度建立情况,查看乡镇(镇区)生活垃圾治理是否覆盖,村庄(自然村)生活垃圾是否得到有效治理,乡镇(镇区)公厕建设,建制村公厕建设,乡镇(镇区)生活污水治理和乡镇(镇区)自来水供水设施是否已覆盖等。

保山市人居办检查组在充分肯定我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取得成效的同时,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检查组建议我市按照发展定位,继续设立村庄保洁员,并向村民收取一定的费用,用于垃圾清运处理;继续加大村庄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和杂草枯枝清理工作;继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职能,强化示范村示范作用,不断促进城乡人居环境得到提升。 记者 自 然

文章评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文章评论

署名:

正在加载评论……

上篇:没有了
下篇:落实工作需要军人作风
分享到

© 2020 大理时讯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