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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公司“一清单一办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017年08月07日  浏览量:39   我要评论 (0条评论)

今年以来,市国资公司采取制定《责任清单》和《问责办法》的措施,让全体干部职工明白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自觉参与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

一张《责任清单》。市国资公司将《大理市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穿在经营管理工作全过程,从细制定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内容涵盖政治理论学习和作风建设、国有资产出租、融资担保、物资采购、三公经费管理等具体任务,让全体干部职工对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项任务一目了然。

一个《问责办法》。为提高《责任清单》的执行效果,市国资公司制定了《问责办法》,牵住问责“牛鼻子”,盯紧承担党风廉政主要责任的“关键少数人”,规定了以下情形将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扣分等问责处理:一是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未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因疏于监督造成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没有如期完成的;二是部门负责人作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体经办人,不按4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不向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没有做到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的。《问责办法》还规定,对公司领导班子、部门负责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实行一年一考核,被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以下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责成在述廉报告中说明,情节严重的报请上级纪工委约谈;被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以下的部门负责人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调整岗位处理。

董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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