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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创新调解机制,有效提高调解成功率,积极构建和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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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创新调处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017年05月16日  浏览量:64   我要评论 (0条评论)

多年来,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创新调解机制,有效提高调解成功率,积极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为适应新形势下劳动人事争议工作需要,2012年,我市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承办仲裁委的具体日常业务工作。我市仲裁委员会成立以来,不断增强调解仲裁服务能力,提高工作效能,促进工作有序规范开展,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我市于2012年聘任了首批专职仲裁员和兼职仲裁员,至2017年,陆续聘任专职仲裁员23名、兼职仲裁员15名。期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12年处理案件24件,争议涉案金额51.92万元;2013年处理案件49件,涉案金额106.69万元;2014年处理案件74件,争议涉案金额241.7万元;2015年处理案件109件,涉案金额123.63万元;2016年处理案件104件,涉案金额221.6万元;2017年第一季度处理案件75件,涉案金额248.92万元。

经过多年来的探索实践,市仲裁院聘请了市总工会的部分法律工作者和执业三年以上的15位社会律师作为兼职仲裁员,全程参与案件的审理、调解、裁决,促进和实现了案件代理人(律师)和案件审理人(仲裁员)之间的角色转换,换位思考、换位代理、换位处理争议案件,对依法处理劳动争议起到了较好作用。

郭莹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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