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字搭台
校准思想之“标”
坚持严字搭台,从严抓学习。积极为纪检干部搭建“学思践悟”的四个学习教育平台,让《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入心入脑,校准思想之“标”。
搭建集中学习平台。将《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作为每个周一职工例会学习的“必修课”,采取读、讲、问、答的方式,促使纪检干部用心学习、用心思考,用心实践,增强学习的生动性和实效性。目前共组织纪检干部集中学习6次,领导会上提问21人次。
搭建辅学平台。将《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与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相结合,采取交流心得、领导点评、知识讲评、以案释纪等辅学手段,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增强学习的广度与深度。目前共组织会议交流讨论2次,知识讲评3次,领导点评问题16个,并以近年查处的典型案件为教材,研讨如何在监督执纪中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四种形态”。
搭建网宣平台。在以手机短信通知纪检干部通过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学习的同时,及时将《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原文及相关解读等,发布在自办的“苍洱清风”微信公众平台和“纪委新聚点”微信群上,为纪检干部深入学习提供详实资料。共通过微信发布《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相关资料8期、19条。四是搭建测试平台。下发学习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通知,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知识考试,以考促学,以考检验学习成效。
实字引路
调正行为之“舵”
坚持实字引路,从实抓贯彻。紧扣《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规范纪检机关监督执纪行为,调正行为之“舵”。
完善双重领导制度。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抓好双重领导制度的执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协调处理。在专项纪律检查中发现双廊镇、海东镇存在不正确履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农村建房审批过程中超面积审批的问题比较突出,审核把关不严,监管缺失,对超占超建行为整治不力、处置不当等问题后,坚持双重领导制度,及时报告案件调查情况,严格执行州纪委、市委决定,及时对双廊镇、海东镇两名责任领导干部立案审查。
完善执纪审查制度。制定出台《大理市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细则》,着手拟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大理市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和执纪审查工作的意见》,深入落实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签字背书制度,从完善制度入手,规范执纪审查程序,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践行“四种形态”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干部382人次,其中谈话函询10人;党纪轻处分或组织处理85人,党纪重处分或重大职务调整13人、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3人,实现了轻处分为大多数、重处分为极少数的工作要求。
完善监督检查方式。推行突出重点、分级分层的监督检查方式,把专项纪律检查重点放在开启洱海保护抢救模式、脱贫攻坚、重大项目建设等11项重点工作上;在洱海保护治理抢救模式中,采取日常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三结合,把握关键,增强实效性。自今年1月开展洱海保护抢救模式监督检查工作以来,共开展监督检查261次,发现问题220个,发出督办整改通知112份,对5名工作推进不力干部进行问责。
完善巡察监督方式。以“六大纪律”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为标尺,建立健全巡察制度,组织组建领导机构,规范巡察监督方式,出台“一意见一办法”,建立巡察人才库,确保巡察工作有序有力有效。高质量完成对市水务局、市苍山保护管理局、市第二人民医院3个单位党组织为期15天的首轮巡察任务,共发现各类问题32个,涉及问题线索13条。
干字当头
铸造落实之“功”
坚持干字当头,从深处运用。将《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全面落实于思想认识、内部管理、机构改革、业务工作之中,铸造落实之“功”,实现“四个提升”。
思想认识有提升。在学习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全体纪检干部切实转变旧思想、旧方法、老套路,将《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新理念、新要求、新程序运用于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之中,打开全新纪检监察工作局面,进一步促进职能回归。年初,对参与议事协调机构进行“瘦身”,参与议事协调机构由18个减至15个;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创新方式方法,把查现场、追源头、管环节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紧盯问题追根溯源,实现监督工作由事向人、从盯违法向查违纪转变;在执纪审查上,注重第一种形态的运用,抓早抓小,今年1月至今,共约谈干部17人,开展提醒谈话50余人。
内部管理水平有提升。对纪检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及时修订,从德、勤、能、绩、廉方面明确和量化考核内容及标准,按照严管厚爱、强化监督的要求,将《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落实于内部管理之中。圆满完成2016年度干部绩效考核,评出优秀等次15人、良好等次46人、合格等次15人,以考促干,强化干部管理与监督。
机构改革能力有提升。对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重新命名及负责联系单位进行调整,把53个单位调整到新的联系纪工委,对机关部室和派出纪工委采取“工作清单运行模式”,“一年一清单、一周一计划、一季一评价”,促进机关部室和派出纪工委更好地行使《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切实加强机关各部室的职能作用,强化各个纪工委对归口部门的监督,产生“活水养活鱼”效应。
业务工作能力有提升。对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业务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工作流程,使线索处置、立案审查、案件审理等各项监督执纪工作更规范、更有效、更有章可循。切实履行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纪律检查职责,强化责任担当,将《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灵活运用于洱海保护治理监督检查工作之中,探索形成“11348”工作法,即:唱响“我不监督谁监督、我不执纪谁执纪、我不问责谁问责”这一主旋律,挂出一张“作战图”,实行“日常+重点+专项”三种监督检查模式,运用约谈、立案、处分、通报四种纪律处理方式,开展以“敢于监督严执纪、勇于亮剑护洱海”为主题的洱海保护知识学习、洱海保护专题党课、专题组织生活会、洱海保护思想大讨论、党纪法规和洱海保护知识考试、每月一次“三清洁”活动、落实一份工作任务清单、一月定期听取党员履行洱海保护责任情况的“八个一”党组织活动,全员动员,严格执纪,全力投身洱海保护治理攻坚战,努力实现纪检监察工作与洱海保护治理“双推进”。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开展以来,共受理洱海保护治理信访件7件,立案审查违纪违规案件3件3人。全市正风反腐力度不减,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正在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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