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州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指挥部和州政府新闻办联合举行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大理州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和规范管理洱海流域水生态保护区核心区的公告》以及大理市和洱源县关于开展洱海流域水生态保护区核心区餐饮客栈服务业专项整治的通告。
新闻发布会上,州政府副秘书长、州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副组长吕实才介绍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工作相关情况,并对《大理州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和规范管理洱海流域水生态保护区核心区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作说明。吕实才表示,当前洱海保护治理已经到了没有退路的紧要关头,为了洱海的清澈秀美,为了大理可持续发展的美好明天,我们将按照突出当前治标、着眼长远治本的工作思路,以水质倒逼抓实截污治污,以水质倒逼抓实洱海增容,以水质倒逼铸造人民防线,以水质倒逼抓实监测技术分析,以水质倒逼抓实应急排险,坚决打赢洱海保护治理攻坚战。
根据《公告》,洱海流域水生态保护区核心区为洱海海西、海北(上关镇境内)1966米界桩外延100米、洱海东北片区(海东镇、挖色镇、双廊镇境内)环海路临湖一侧和道路外侧路肩外延30米、洱海主要入湖河道堤岸两侧各30米,洱海流域其他湖泊周围50米的区域。洱海流域水生态保护区核心区内,禁止新建除环保设施、公共基础设施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并依法查处违法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按照“总量控制、只减不增”的原则,暂停审批餐饮、客栈等经营性场所,并对现有的餐饮、客栈服务业进行整治和规范;禁止畜禽规模养殖。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李金灿在会上对大理市开展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采取的应急措施作简要通报,并宣读《大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洱海流域水生态保护区核心区餐饮客栈服务业专项整治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此次专项整治的范围是洱海流域水生态保护区核心区内的所有餐饮、客栈服务业,以及水生态保护区核心区划定红线经过的洱海环湖自然村所有餐饮、客栈服务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整治范围内所有餐饮、客栈经营户一律自行暂停营业,接受核查。对限期内未暂停营业的餐饮、客栈经营户,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予以停业整治。
根据《通告》,此次专项整治实行分类处置:房屋建设手续合法且法定必备证照齐全的餐饮、客栈经营户,必须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实现零排放,经环保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继续经营;房屋建设手续合法但法定必备证照不齐全的,待大理市环湖截污工程投入使用后,在依法办齐所有法定必备证照后方可继续营业;房屋建设手续合法且符合污水排放标准并接入市政排污管网的,在依法取得所有法定必备证照后可继续营业。洱海湖区内的金梭岛、南诏风情岛、小普陀岛餐饮、客栈服务业整治参照本《通告》。该专项整治自2017年4月1日起,至大理市环湖截污工程投入使用为止。在此期间,符合条件允许经营的餐饮、客栈,一经发现偷排污水,将依法予以关闭。
会上,洱源县相关领导介绍了洱源县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推进情况,并宣读洱源县开展洱海流域水生态保护区核心区餐饮客栈服务业专项整治的通告。
州环保、住建、农业、水务等部门相关领导出席新闻发布会。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云南日报》、云南广播电视台、《大理日报》等中央、省州及大理市、洱源县主要媒体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 记者 赵 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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