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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三措并举保障农民居住权益

2017年04月01日  浏览量:33   我要评论 (0条评论)

我市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中,始终坚持“维护农民权益”的基本原则,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土地权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反映农民利益诉求,积极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确保农村宅基地初次分配公平公正,保障农民居住权益,努力使改革成果惠及广大农民。

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进一步澄清“家底”。全面完成全市10.6万户12.6万宗的宅基地调查测量,清楚掌握农村宅基地使用现状,及时启动农村不动产登记,通过固定现状、澄清底数,为合理确定保障大多数农户利益的政策措施边界、科学规划村庄发展规模、精准打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提供准确依据。目前,全市已启动房屋测绘61个自然村,测绘房屋3000余幢710000余平方米,颁发不动产权证书325本。

明确宅基地申请资格和标准,实现“户有所居”。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42.97万人,结合全市宅基地使用现状和地方传统习俗,对“户”与“宅”标准进行了界定(界定户宅的做法在国土资源部组织的经验交流中,被其他试点地区认可、借鉴),宅基地实际需求户从8.5%下降到5.6%,在公平公正保障农民住房权益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轻了宅基地分配压力。

开展宅基地集中调整定点审批,实现落地建房。全市11个乡镇选定宅基地适应性调整地块466个,规划调整面积5456亩,目前,已开展宅基地集中调整22个村,共调整出土地约430亩、初步规划宅基地1020宗,从根本上解决宅基地指标少、建房落地困难的问题。 陶家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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