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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服务工作,创造良好的人才服务环境,我市近日出台了《大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办法》,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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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办法

2017年01月09日  浏览量:19   我要评论 (0条评论)

为进一步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服务工作,创造良好的人才服务环境,我市近日出台了《大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办法》,从2016年12月30日起执行。

八家联合共同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实施。

五十五周岁以下为引进对象。高层次人才,是指在各个领域取得重大成就、有突出贡献、在本行业具有较大影响的创新创业人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除第一层次人才外,其他人才年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柔性引进的,每年在大理市驻留时间不少于3个月。

办理手续及管理。在大理市政务服务大楼就业窗口服务区设立引进人才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市级人才服务窗口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协调办理市级和省驻关单位引进人才绿色通道服务项目相关手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立大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定期更新、动态管理。

多项绿色通道服务内容。一是编制管理。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编制管理部门凭绿色通道服务证列编;到满编单位工作的,采取先进后逐步消化的方式,逐步实现单位编制平衡。二是职称评(认)定。需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按正常程序申报,随年度参加评审;也可根据其学术、技术水平和工作需要,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条件评审后,享受相应等级专业技术职务待遇;对具有学历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在第一个聘期内享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待遇。取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授权评审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均予以承认并享受同类人员待遇。三是岗位聘用。引进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凭绿色通道服务证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单独设立岗位进行聘用。同时,办法还明确了引进人才的户籍办理、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税收服务、社会保险等绿色通道服务项目。 王正明 赵国泰 王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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