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政策,我市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加大对新农合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帮扶政策,切实解决“因贫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突显新农合制度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帮扶政策,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受益率。
免除住院起付线。对参加了大理市新农合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州内公立新农合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时,免除住院起付线(乡级200元,市级400元,州级600元),报销补偿比例按原规定执行,住院封顶线为每人每年20万元。
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降低。对参加了大理市新农合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发生住院医疗费用进行新农合基本医疗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过高,达到大病保险报销标准,按要求进行大病保险报销时,起付线比其他人群降低1000元,从6000元调整为5000元,报销比例在各费用段报销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且新农合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个人自付部分过高,达到大病保险报销标准,按要求进行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由市政府按80%的比例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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