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出嫁女和入赘男的承包地如何登记?
答:出嫁女在嫁出地或嫁入地登记为家庭承包共有人,由双方家庭与出嫁女商定,但只能在嫁出地或嫁入地的一方选择登记共有人,不得重复登记。出嫁女在嫁入地未取得承包土地,娘家人死亡绝户,出嫁女依法享有原家庭承包户的权益。出嫁女在嫁入地取得承包土地,娘家人死亡绝户的,不再确权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入赘男享有与出嫁女同等的权益。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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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28日 浏览量:17 我要评论 (0条评论)
39.出嫁女和入赘男的承包地如何登记?
答:出嫁女在嫁出地或嫁入地登记为家庭承包共有人,由双方家庭与出嫁女商定,但只能在嫁出地或嫁入地的一方选择登记共有人,不得重复登记。出嫁女在嫁入地未取得承包土地,娘家人死亡绝户,出嫁女依法享有原家庭承包户的权益。出嫁女在嫁入地取得承包土地,娘家人死亡绝户的,不再确权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入赘男享有与出嫁女同等的权益。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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