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经,塑料袋的广泛使用大大方便了人们的生活,塑料袋在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同时,由于过量使用及回收处理不到位等原因,也造成了严重的能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从2006年9月开始,我市正式启动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和有毒有害不易降解塑料制品。目前,“禁白”工作已行进十年,十年间,从无到有、从“零”开始,保护环境、拒绝使用塑料制品、抵制“白色污染”的观念从口号转变为行动,它在悄悄地改变人们的生活习惯。如今,“禁白”工作虽有成就,但仍然任重道远。
从无到有 从“零”开始
为进一步保护苍山洱海,加快滇西中心城市建设,多年前,州、市人大、政协年年提出我市应开展“禁白”工作。从2003年起,市政府先后几次安排人员到香格里拉、丽江、保山等开展“禁白”工作的地区进行调研考察,吸取先进经验。在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大理市实际,于2006年5月制定了《大理市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泡沫餐盒及简易塑料袋工作方案》,2006年9月正式启动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和有毒有害不易降解塑料制品工作。
从那时起,我市成立禁止“白色污染”工作领导组,明确了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为“禁白”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工作领导组成立后,工作人员先后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和物流市场开展了全面调查。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撰《大理市禁止“白色污染”宣传资料》、《关于在全市辖区禁止“白色污染”的告知函》、《大理市开展禁止“白色污染”集中整治行动告知函》、《大理市开展禁止“白色污染”工作剪影》、《突出节能减排,倡导绿色消费,建设美丽家园》和洱海治理保护及“禁白”宣传张贴画等宣传教育资料50万多份;设置“禁白”宣传牌356块,悬挂“禁白”宣传布标1550条;组织发放各种“禁白”替代品55万个、宣传品103万份;组织在展板、公交车、出租车、手机短信、电视、报纸、LED电子屏流动播放等多种形式不断向市民宣传“禁白”工作;在全市中、小学中开展“禁止白色污染,倡导绿色消费,建设美好家园”有奖征文活动,获奖作品编辑成《获奖征文集》,印制12000册发放到全市各中、小学校,倡导小手拉大手带动全社会形成绿色低碳生活的良好社会风气,在全市打响了一场“禁白”攻坚战。
群众环保意识提高 工作成效明显
十年来,我市主要以宣传、调研、整治,协调及探索式的不断推进工作,“禁白”工作深入人心,从随意使用、到处乱扔转变为自觉遵守、拒绝使用,群众的习惯在悄悄改变。
从2007年1月起到2008年10月,我市主要以宣传、调研、整治,以协调探索式的不断推进工作。在这期间,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共出动执法人员1500多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50台次,检查各类超市、农贸市场、农村集市、物流公司、个体经营户2500户,收缴禁塑品2300万个,其中塑料袋2200万个,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100万个,本阶段由市环保局牵头举行了3次违禁品公开销毁行动,共销毁违禁品60.05吨,取得了第一阶段的“禁白”工作实效。
从2008年11月至今,我市“禁白”工作主要以强化整治,严格查处,严管重罚,城乡一体化推进为主。以城管执法队伍为主力军,领导组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不断深入推进“禁白”工作。期间,分门别类召开了11次业主座谈会,提出了“禁白”严管重罚推进工作的范围、时限和要求。严格实行“门卫制”管理和日常巡逻管理相结合,做到了规范化和日常化管理。制定了详细的“禁白”时间表,先控制后查处城区各大集(农)贸市场、商场和物流环节,然后从城市向乡镇、农村推进。“堵”、“疏”结合,在严格查处的同时,积极组织替代品的生产,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这一阶段共出动执法人员8056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5519台次,批评教育89500人次,收缴违禁品42.74吨。同时,引进替代品生产厂家2家,举行了4次违禁品公开销毁行动,共销毁违禁品42.74吨,取得了第二阶段的“禁白”工作实效。
通过强有力的宣传发动和治理整顿,市民的环保意识进一步得到提升,市民使用违禁品的习惯得到有效遏制,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基本得到有效控制,垃圾处理中废弃的违禁塑料制品数量明显减少,塑料发泡餐盒在餐馆和市场基本消失,尤其是以简易塑料袋使用后形成的“树上挂、地面飞、水上漂”现象大幅度减少。
单点式“禁白”反弹较快
“禁白”工作面临难题
目前,我市“禁白”工作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主要是国务院发布的“限塑令”、省人民政府颁布的“禁塑令”和市人民政府发布的“禁白”《通告》。作为“禁白”社会宣传教育和专项集中整治,特别是对违规行为进行相应处罚,这些依据的法律层级不高,而且在实际工作中的操作难度相当大。
在具体禁止措施落实的监管过程中,由于部门执法主体职责交叉和行政执法程序的差异,相互之间难以开展有效联动。例如对物流运输企业违规运输、存储违禁品、集贸市场经营者暗中批发和零售违禁品,其它经营者公开或暗中使用违禁品等违规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城管、市场管理机构等几个部门都有管理职责。但只监管不处罚难以达到好的效果,而处罚由哪一个部门合适?监管部门如何联动等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导致物流运输违规承运和存储违禁品的行为时有发生,也带来集贸市场暗中销售和使用违禁品行为屡禁不止。在大理地区,只有洱源县和大理市率先在各自辖区启动了“禁白”工作。就整个大环境来讲,这种单点式“禁白”措施的落实,极易受到辖区周边市场的影响。
塑料制品的广泛使用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现代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均离不开塑料制品,尤其是餐饮行业的熟食经营和集贸市场的水产品以及醃制食品的售卖,使用塑料购物袋仍是首选,不论是经营者还是消费者都乐于接受。就目前的科学技术水平,任何一个国家或生产企业不可能也无条件发明和生产出一种能够完全替代塑料购物袋功能的产品。因此,虽然全社会都知道有毒有害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后的危害,但在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塑料制品还会有一定的市场和消费、使用人群。
在我市辖区内,不仅在主城区和“两区一委”内有较大规模的农贸市场,在各乡镇有一定规模的农贸市场,而且在部分城中村和乡镇自然村还有自发形成的小菜场。这些市场中只有一部分向工商部门申办过相关证照并接受工商部门监管,其它的市场有的由村老协管理并收取一定数额的卫生费、管理费作为老协经费,有的无任何管理机构。在农贸市场的“禁白”工作中,虽然市场主办机构也能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宣传教育、专项检查和集中整治,但主办方以自身无执法权为由,未切实采取日常巡查和有效监管的措施,也未将违反“禁白”相关规定的行为作为经营进入市场和退出市场的必要条件进行考核和监管,导致各类集市成为市辖区“禁白”反弹的重灾区和风向标。
坚持“禁白”不放松 让人们远离“白色污染”
“禁白”工作是一项关系民生,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长期工作。我市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继续加大全市“禁白”工作宣传力度,加强对物流、托运部等场所的查处,堵截流通进入渠道,进一步巩固“两城区”集贸市场、超市“门岗工作”落实,逐步加强对乡镇“禁白”工作督促、协调检查和指导工作,推行对乡镇集市、超市门岗责任制“工作落实”,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重点对城市街道摊点的重点查处。
着力构建大宣教格局,充分发挥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舆论引领作用和各成员单位社会宣传教育的职能作用,大力倡导全社会树立“节能减排、环保消费、绿色消费”的理念,让洱海生态环境保护和“禁白”宣传教育进学校、进市场、进农村、进工厂、进景区(景点)。同时,采取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让广大经营者切实做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在经营过程中不进、不存、不销、不免费赠用简易塑料制品,让全体市民自觉转变观念,逐步改变生活习惯,主动参与洱海生态环境的保护,并自觉遵守“禁白”的相关规定。
在“禁白”的社会宣传教育和集中整治的专项行动中,建立城管、环保、市场监管、旅游等主要单位、各乡镇“禁白”工作机构之间的相互协作联动机制。发挥部门优势,突出职能特点,强化市场主办单位和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要求市场主办单位将“禁白”工作纳入对经营者的日常管理和目标考核,并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各乡镇督促落实。通过各项工作的开展,开创我市“禁白”工作的新局面,让人们远离“白色污染”,让子孙后代尽享碧水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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