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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学生自残或轻生,学生间或师生间的校园暴力欺凌事件频繁发生。肇事者的行为较为草率,手段较为残忍,情节较为恶劣,致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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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的生命教育应常态化

作者 杨世明
2016年05月30日  浏览量:25   我要评论 (0条评论)

近年来,学生自残或轻生,学生间或师生间的校园暴力欺凌事件频繁发生。肇事者的行为较为草率,手段较为残忍,情节较为恶劣,致使受害者重伤或死亡,酿成了一场场校园悲剧,部分校园安全令人担忧。对此,中国人民大学心理健康与咨询中心主任胡邓认为最主要的原因之一是肇事者受教育程度低,凡遇到矛盾,只用最原始的武力解决。另外,是生命教育缺失,学生缺乏对自己或他人生命的尊重和理性认识。

以前,曾经在各个校园对学生进行“三生教育”活动,还编辑出版了一些“三生”教材或资料,其中一项就是“珍爱生命”的教育。但一阵风过后,因评价导向和升学功利的影响,智力教育往往占了主导地位,“生命教育”在现实教育教学中被有意无意地淡出,然而学生对生命的尊重和珍爱也随之淡漠。加之受教育程度还低(欺凌事件大都发生在中小学),一遇到矛盾和困难,就不以理性而文明的途径去处理,而是以最原始而野蛮的手段去解决,来解一时之恨,获得一时之痛快,而不去考虑肇事的后果。有的学生肇事后不仅不感到惧怕和后悔,反而在同学面前炫耀,自以为是“英雄”,是“胜利者”。有位记者向弑师的学生问:“你感到后悔吗?”“人都死了,有什么后悔的。”

因此,学校应加强对学生进行“三生教育”,尤其是“珍爱生命”的教育,并形成常态化。让一批又一批学生懂得“生命诚可贵”,“活着是美丽的”,生之难死之易,父母养活自己的一条生命是多么不容易,也让学生明白自己或他人的生命,不仅仅是自己个人的,还是家庭的,民族的,社会的,而且只有一次。受伤了就难以愈合如初,消亡了就再也不能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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