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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看不见”的猫头鹰

2016年05月11日  浏览量:23   我要评论 (0条评论)

4月下旬的一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落在了蝴蝶泉景区的草丛中,景区工作人员王先生发现后马上报警求助。接到报警后,市森林公安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报警人王先生说,当日早晨,他在例行景区工作时发现了这只猫头鹰。当靠近猫头鹰时,猫头鹰的翅膀扑腾了几下,却无法飞行。

经民警仔细检查,猫头鹰并未受伤,应是受了惊吓加之白天看不见导致无力飞行。民警将猫头鹰带回森林公安局,“安置”在避光的地方,并买来肉对小家伙进行喂食。经过一天的悉心照料,猫头鹰很快恢复了精神,生命特征稳定,体力完全恢复。考虑到猫头鹰是夜行动物,民警于当日晚20:30分在苍山脚下将猫头鹰放归大自然。

森警提醒: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关注、参与到野生动物保护行动中来,今后遇到类似情况,请及时与森林公安部门联系(大理市森林公安局报警电话:2212500),让我们共建和谐生态环境。

小知识:猫头鹰,即所有鸮形目鸟类的民间统称,属于猛禽类、国家二级保护鸟类。猫头鹰是夜行性鸟类,在白天强光的情况下无法正常视物,放飞应在黄昏或晚上。市民如遇到猫头鹰,尽量不要私自喂养,因为喂养不当,会导致猫头鹰肠胃受损。加之猫头鹰生性胆小,长时间接触、围观、抚摸等都会导致其紧张而产生应激反应,从而导致其死亡。

陈姬娥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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