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理市人民法院院长李永忠的提请,经2016年3月7日大理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
林梦秋 任大理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杨志敏 任大理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钱晓明 任大理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杨建伟 任大理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高大为 任大理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徐 祥 任大理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杨胜叶 任大理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 淳 任大理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 凡 任大理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屈艳祥 免去大理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丁怀月 免去大理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特此公告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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