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为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市司法局通过有效开展“五项措施”,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使大量的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积极有效化解,为构建平安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打牢基础,促进创新发展。为更好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在抓好日常工作的同时积极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去年以来,相继在大理镇司法所成立了“杜彪个人调解工作室”、在下关镇成立了大理州首家小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暨大理市惠丰新城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妇女儿童权益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组织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政治业务水平。去年6月,市司法局组织召开了为期3天的2期全市人民调解员培训会,培训会结合我市近期的工作重点和人民调解工作实际,邀请有关专家重点讲授了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人民调解法、司法确认等方面的知识。
召开联席会议,因地制宜推进工作。市司法局每季度都组织召开各乡镇司法所长联席会议和大调解机构成员单位领导参加的大调解工作联席会议。会上,参会人员通报了前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做好下一步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开展“以案定补”工作,充分调动积极性。随着“以案定补”工作的开展,充分调动了广大基层人民调解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性,使大量的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年初签定责任制,年底检查考核。按照司法所的工作职能,去年年初与各司法所签定了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责任制细化到每一项工作,年底由机关各科室成员组成考核组深入到乡镇司法所进行量化考核,采取“听、看、查、议、评”的方法进行逐项检查考核。通过各司法所一年的努力,司法所各项职能得到了充分发挥。
据统计,去年各乡镇及开发区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300件、调解成功6274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9%。
杨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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