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我市举办2015年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进一步促进民族宗教人才队伍建设,为实现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打下坚实基础。
我市居住着汉、白、彝、回、傈僳、傣、藏等25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比例占全市总人口的68%左右。我市是全省64个宗教工作重点县市之一,全市共有上报登记和已登记的宗教教职人员153人,信教公民约15万人,登记在册的宗教活动场所有39个,有民族民间信仰活动场所475座。
此次培训涵盖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国法和教规、民族和宗教事务管理等内容。会议要求,要通过培训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务实的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要通过学以致用,切实提高民族宗教工作人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全市民族宗教界人士和基层民族宗教工作者要团结和带领广大信教群众,以实际行动为加快发展、促进和谐做出贡献。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市将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示范区建设,促进各民族和谐发展。同时,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强化对宗教教职人员、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宗教政策、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引导宗教努力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服务。
副市长李欣在培训会上作开班讲话,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第一副部长徐力进主持会议。全市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各乡镇、民族宗教工作重点村委会、社区干部参加培训。
记者 彭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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