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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出租汽车市场秩序,提高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提升行业服务水平,我市近日开展出租汽车经营秩序综合整治,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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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出租汽车经营秩序综合整治

2015年10月26日  浏览量:19   我要评论 (0条评论)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出租汽车市场秩序,提高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提升行业服务水平,我市近日开展出租汽车经营秩序综合整治,促进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健康发展。

此次综合整治的时间为10月21日至11月21日,主要是加强行业监管,着力解决出租汽车拒载、载客不打表、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解决服务质量差、车内环境卫生差等问题,使我市出租汽车的经营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明显提高,使优质服务、文明经营成为一种自觉行为。

市交通运输局、市运政管理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效。一是召开动员大会,要求各出租汽车公司及时传达学习《大理市出租汽车经营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加强教育培训,重申各项规定,增强从业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和文明服务意识。二是加大整治力度。采取集中整治、错时段整治,定点查车及移动查车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在汽车站、火车站、机场、码头等区域,全方位开展路检路查,对出租汽车无故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故意绕道行驶;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及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违规收费等行为进行查处。三是强化文明执法。在执法行动中,运政执法人员对出租车进行随机检查,内容包括证件情况、车容车貌、设施的完好性等,同时要求出租车司机安全行车,语言文明,礼貌待客,为广大乘客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乘车环境。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制作宣传单,宣传此次整治工作重点、违法处罚情况及投诉举报渠道,并在汽车站、火车站、机场、旅游景点景区、收费站口等地树立温馨提示牌,提醒群众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截至10月22日,我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7人次,执法车辆3辆次,检查出租汽车45辆次,处理违法违规车辆8辆。其中,不使用计价器3辆、无从业资格证3辆、非法营运1辆、异地营运1辆,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杨 辉 杨艳葵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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