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神奇秀美的苍山脚下、碧波万顷的洱海湖畔,这里的人民世世代代与“母亲湖”洱海相依相伴、生生不息。然而,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洱海水环境承载能力却面临着巨大挑战。
今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专程来到洱海之滨的湾桥镇古生村,对洱海水更干净清澈寄予厚望。省委书记李纪恒专题调研洱海保护治理工作时,提出了6个方面的具体要求。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围绕苍山洱海保护,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我市全面打响为期一年的洱海流域环境整治攻坚战。
洱海清,大理兴。瞄准实现开发建设有序、污染负荷降低、生态环境改善、社会治安良好、旅游形象提升的目标,我市重拳出击,铁腕治污,向垃圾乱丢、污水乱排、私搭乱建、违法经营、土地规划管理滞后、执法监管不到位、水运和消防安全隐患、部分党员作风涣散等“宣战”。通过近半年的整治,保护“母亲湖”、治理水环境已成为洱海流域干部群众的共识。
整治“两污” 杜绝污水流入洱海
7月下旬,几场大雨后的大理,更显天高云淡、阳光明媚。行走在洱海湖畔的龙下登自然村,白墙青瓦的民居建筑、干净整洁的巷道、潺潺流淌的溪水,让人心情格外舒畅。放眼远眺,宽阔的湖面波光粼粼、一望无垠,几艘游船乘风破浪急速前行,船尾的白浪若隐若现。面对如此美丽的景致,大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彭中很是欣慰。
彭中介绍,苍山十八溪中的桃溪、梅溪、黑龙溪、白鹤溪、中和溪、清碧溪6条溪在大理镇境内,占十八溪的三分之一,洱海保护压力巨大。在开展洱海流域环境整治工作中,大理镇认真清理整治河道沟渠,加强经营秩序整治,加大规划及巡查力度,做好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对排查出的104个私设排污口进行封堵。彭中说:“我们不是简单地对排污口进行封堵了事,而是疏堵结合,有条件的将污水接入排污管网,暂时没有条件的先建3—5格的化粪池,餐饮单位还要采取隔离油污的措施,然后才能将污水排入多塘系统进行处理,决不让一滴污水排入洱海。通过整治,洱海终于‘喝’上干净水了。”
湾桥镇石岭村的赵明光是一名党员,缘于对洱海的热爱,在洱海滩地协管员的岗位上一干就是8年。他告诉记者,他每天早上6时就开始工作,每天要到6.4公里的任务区巡查2次以上,工作比较辛苦,但为了保护洱海,为了子孙后代的幸福,他无怨无悔。赵明光说:“以前下一场大雨,光是清理上游冲下来的垃圾就要4到5天,现在只要1天就可以清理完毕。不仅垃圾总量减少了,白色垃圾也少了许多,这与群众素质的提高和学校开展的‘小手拉大手’活动分不开。”实施洱海流域环境整治,极大地减轻了赵明光的工作量。
按照“治湖先治污、治污先治源”的思路,我市加强排污口封堵,加快村落污水处理系统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强已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广泛开展“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活动,全面开展环洱海主要入湖河道、村落污水、服务业污水、农田低污染水整治。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封堵648个违法排污口,查处10起违法排污行为,清运处理垃圾12.11万吨,收集处理畜禽粪便6.35万吨,清除淤泥12.12万立方米,杂物3.28万立方米,洱海周边环境卫生有了明显改善,今年1—6月,洱海水质有4个月达到Ⅱ类,是国内城市近郊保护得最好的湖泊之一。
整治违章建筑 优化洱海流域人居环境
为有效控制洱海水污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及村容村貌,削减进入洱海的污染负荷,我市对洱海流域所有集镇、村庄、入湖河道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土地、农田进行全面清理登记,依法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健全完善农村建房审批机制,建立集体土地适应性调整机制,加快推进村庄及农田生态林建设工程,深入实施“空心村”整治试点工程,启动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扎实推进“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切实优化洱海流域人居环境。
据介绍,大理镇将西门村委会石门村列为州级示范“空心村”整治项目,拟定了《“空心村”整治工作方案》,现正抓紧土地核实、入户调查等工作。除大理镇外,我市还积极推进银桥镇“空心村”整治工作,认真实施湾桥镇“空心村”整治试点工作,总结经验,适时在全市推广。同时,对洱海流域村民建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市、镇、村三级动态巡查机制,持续推进违法用地治理,打击少批多占、一户多宅和买卖宅基地行为。
6月30日,伴随着推土机、挖掘机的轰鸣声,银桥镇马久邑村村民杨某某在西环海路私搭乱建、经营多年的小卖部被依法拆除。双廊镇对沿海4个村167户在建户的土地规划合法性手续进行核查,按有规划许可手续的、符合规划但无规划许可手续的、不符合规划审批条件的三类分别处理。目前,已完成双廊镇在建户复查工作。其中土地合法151户,已完成土地审查137户,待审查14户,处罚少批多占32户,面积2177.56平方米;征收有偿使用费32户,面积2177.56平方米;受理申请规划办证111户,已审批111户,办理准建证90户,处罚建筑密度超标10户,处罚面积585.47平方米。
整治违章建筑的行动在各镇有力有序推进。今年以来,全市排查并叫停在建民房2112户,已完成复查工作1606户,强制拆除115户违法违章建筑,为洱海保护治理营造了良好的人居环境。
整治无序经营 规范洱海流域市场秩序
我市地处滇西要冲,曾经是我国“南方丝绸之路”和茶马古道的重要中转站,在云南省处于承东启西、连南接北的优越位置。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先后荣获“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苍山国家地质公园”“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最佳中国魅力城市”和“杰出绿色生态城市”“世界生态名城”等殊荣,是全国闻名的宜居宜游城市。
近年来,随着环洱海生态环保公路的建成通车,大理、喜洲、双廊等沿湖乡镇旅游业快速发展,沿湖从事餐饮、客栈等服务业的经营户逐年增多。地处大理市东北端的云南省历史文化名镇双廊在旅游发展中获益多多,仅客栈餐饮一项财政收入就达250万元,占全镇财政收入的比重达26%。在获益的同时,双廊镇不断规范和打击各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逐步推进经营户依法经营手续办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6份,取缔烧烤摊2起,查处乱倒污水、乱堆乱放建筑材料3起,查处违规运输渣土、占道经营44起,清除环海路两侧私搭乱建18户,划定临时摊位93个向村民公开招租。
为洱海保护治理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我市坚决打击洱海流域旅游客栈证照不全、生产经营直排洱海等违法行为,执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开展洱海流域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规范洱海流域市场秩序。今年以来,全市排查餐饮、客栈服务业经营5606户,治理超店面经营7682起,取缔临时摆摊设点6234起,规范经营摊点1866次,处置乱贴广告46件,清除粘贴类广告13110张,洱海流域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整治交通和消防隐患 构建洱海流域平安环境
5月28日,市法院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在银桥镇公开审理了被告人李某某、杨某非法捕捞水产品一案;5月29日,市法院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在挖色镇公开审理了被告人杨某某、杨某非法捕捞水产品一案。
两例“电捕鱼”案,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涉案的都是地地道道的渔民,相同的是他们在洱海禁渔期使用法律禁止使用的电捕工具到洱海禁渔区捕获杂交鲤鱼、鲫鱼,数量为3至5条,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不仅打击洱海禁渔区和禁渔期使用禁用的方法、禁用的渔具捕捞水产品行为,为有效控制鱼鹰表演旅游经营项目对洱海水环境的影响,保护洱海生态环境,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及内河交通秩序安全,我市还依法将鱼鹰表演旅游经营项目全部迁出洱海湖区。作为土生土长的渔民,海东镇金梭岛村的杨凤龙家五代驯养鱼鹰,经历过鱼鹰捕鱼卖鱼到靠鱼鹰表演增加收入的过程,与鱼鹰有着深厚的感情。谈到鱼鹰表演旅游经营项目要迁出洱海湖区,他有几分无奈,但也表示支持。金梭岛村委会主任赵成告诉记者,金梭岛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已完成,要把金梭岛打造成一个生态式的旅游宝岛,让老百姓从事旅游、餐饮、客栈经营等旅游服务项目,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更好地解决金梭岛村民的出路问题。
如今,整治“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停车”等严重违法行为,开展农村集市、民众民风节日、法定节假日期间交通安全整治和微型面包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四类车”专项整治,对旅馆、客栈、酒吧、网吧、咖啡厅、游艺场所等各类场所进行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在我市已经形成常态。今年以来,全市暂扣违法船只12艘,取缔载客手划船70艘,查扣电动三轮车146辆,查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32822起,对存在消防安全问题的177家单位发放整改通知书,为洱海保护治理构建了文明和谐平安的环境。
整治“为官不为” 营造洱海保护干事氛围
“今年以来,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约谈各级党员领导干部31人,问责洱海保护治理工作推进不力的党员领导干部6人,给予留党察看处分1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杨仁熙介绍我市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相关情况,相关“为官不为”人员付出了代价。
今年年初,我市先后出台了《大理市洱海流域保护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实施方案》《大理市深入开展洱海流域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突出河道沟渠综合治理、村落环境综合整治、垃圾收集处理常态化、削减农业面源污染、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的工作重点,明确挂钩领导组、挂钩部门和镇、办事处领导、专门管理员的职责。围绕洱海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我市将“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活动与“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相结合,以问题为导向,实行责任倒查,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严格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被列为“为官不为”的干部,由市纪委书记和市委组织部部长对其进行约谈。这样的力度前所未有。
为使“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化,我市出台《大理市开展洱海流域保护治理‘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将在洱海流域环境保护工作中对州市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作“规避变通”,打“擦边球”等10种行为列为整治内容。同时,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采取自查自纠、明察暗访、民主评议、通报曝光等形式开展整治。将“为官不为”专项整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党建责任制考核和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凡受到责任追究的责任人年内不得评先评优;责令辞职或免职的,2年内不得在党内外担任与原职务相当或高于原职务的领导职务。
铁的纪律,硬的措施,全民参与的自觉,让洱海流域环境整治攻坚战多了几分胜算和把握。当前,肩负重任的大理各族干部群众,正按照确保洱海水质“十三五”末稳定达到并保持Ⅱ类、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目标,全力构建洱海保护治理新格局。随着洱海水体生态功能得到恢复,流域生态环境趋稳向好,干部群众生态文明意识明显增强,大理正以越来越稳健的步伐踏上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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