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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近日,市检察院积极完善相关机制保障律师权益,由案件管理部门对律师接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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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四举措规范律师接待工作

2015年08月13日  浏览量:16   我要评论 (0条评论)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近日,市检察院积极完善相关机制保障律师权益,由案件管理部门对律师接待工作进行统一管理,采取四项措施规范律师接待工作,提高工作质量。

设立独立接待室。设置了专门的律师接待室及律师阅卷室,配置相关的阅卷设备,代替以往受理窗口与接待窗口共用的情况,一方面为律师阅卷和其他接待工作提供了更好的环境,另一方面避免了在同时接待侦查机关和律师时,受理案件信息向第三方隐形透露的情况。

健全制度机制。制定了律师接待和阅卷方面的相关制度,全面保障律师阅卷权益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查询案件信息权益,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出台相关实施细则,提高了工作的操作性和有效性。

加强窗口服务人员业务知识学习。案件管理部门干警积极学习律师权益保障规定,共同研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做到每名干警既能独立接待,又能为业务部门把好律师资格审查第一关,对不符合查询、阅卷资格的律师不予安排,发现律师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积极开展查询接待工作。一方面,案管办规范应用案件信息公开平台,接受律师网上预约,进行网上审查,及时安排律师阅卷。另一方面,加强传统接待工作。对外,规范登记被接待律师信息,及时办理申请事由,不能及时安排申请事由的后期做好联系工作;对内,与业务部门做好沟通衔接工作,规避律师不经资格审查自行向承办人阅卷或其他违规查询阅卷的情况。全面建立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事项跟踪督办制度,保障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杨绍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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