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并严格实行城市绿线管理制度,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我市结合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出台实施了《大理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办法》旨在改善良好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该《办法》适用于大理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线的划定、监督和管理。《办法》规定,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的城市绿线包括:一是公园绿地中的综合公园、专类公园;二是防护绿地;三是生产绿地及其他绿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划定的城市绿线包括:一是公园绿地社区公园中的居住区公园;二是公园绿地中的带状公园、街旁绿地;三是防护绿地;四是附属绿地中的道路绿地。修建性详细规划划定的城市绿线包括:一是公园绿地社区公园中的小区游园;二是附属绿地中的居住绿地、公共设施绿地、工业绿地、仓储绿地、对外交通绿地、市政设施绿地和特殊绿地。
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包括已建成绿地控制线和规划预留绿地控制线,绿线与城市用地红线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15年5月20日《大理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以大理市人民政府第5号公告形式正式颁布,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崔 晓 杨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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