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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龛村委会自然村村民自治组织工作培训会举行

2015年07月08日  浏览量:9   我要评论 (0条评论)

6月25日,大理镇龙龛村委会自然村村民自治组织工作培训会在大理镇会议室举行。州人大副主任李超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州人大调研员杨立章作工作培训。

龙龛村委会辖7个自然村,19个村民小组,居住着白、回、汉等民族,农户1812户,总人口7811人,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周密组织,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依法选举产生自然村第一届理事会和村务监事会成员,参选率达98%,试点工作圆满完成。

培训会从如何制定好、表决好规章制度,自然村村民自治理事会、监事会推选后如何开展工作,如何协调好多方面关系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阐述。培训会指出,自然村村民自治试点是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己办理自己的事”的一种乡村治理新探索,其根本目的是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培训会要求,开展自然村村民自治组织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村民主体地位,坚持依法治村,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简便易行。要充分认识到村民理事会与村民委员会是两个相对独立、自治范围不一的村民自治组织。村民理事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村党支部则支持村民理事会依照村民自治的规章制度履行职权。村民小组、农村民间组织均在村民理事会的统筹协调下开展活动。

大理镇龙龛村委会自然村理事会和村务监事会成员参加培训并进行互动交流。通过培训,参训人员对下一步如何依法依规开展自然村村民自治有了更深的理解。

记者 彭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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