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司法局以环洱海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中的矛盾纠纷化解为主线,以推行“11133”工作机制为切入点,不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加强医调委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
“11133”工作机制,即,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做到早发现、早化解、不上交、不激化;每季度召开一次大调解联席会,定期研判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形势,争取做到统一受理、分级处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实现有案必受、有受必理、有理必果、有果必公的目标责任制;每季度组织一次“以案代补”案件集中评查,调动基层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对“急、大、难”三类矛盾纠纷制定化解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处理时限,切实把化解责任落到实处,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纠纷不激化”;把集中排查调处、专项排查调处和经常性排查调处三种调处方式相结合,实现排查化解常态化。
为更好服务和保障环洱海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6月上旬,市司法局组织全市各级调委会主任共计150多人进行人民调解业务培训,极大提升全市人民调解工作水平。截至目前,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663件,调解成功2652件,调处率100%,调解成功率99%,为洱海保护顺利推进奠定了人文基础。
涂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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