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我市认真落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提标工作,惠及5.4万人。
2011年被列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市以来,我市坚持“宣传、服务、措施”三推进认真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切实扩大全市参保覆盖面。目前,全市共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达21.98万人,其中领取待遇5.4万人。根据2015年3月《云南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标工作实施方案》规定,从2014年7月1日起,我市对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退休领取待遇进行提标。此次提标我市共涉及54115人正常领取养老金人员,发放养老金11539352.18元;重度残疾185人,发放养老补助金38460元。
此次提高标准为凡年满60周岁,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退休金人员原先每月享受的55元中央基础养老金提高至70元,加上省级基础养老金5元,基础养老金提高至75元。除此之外,对年满55周岁、未满60周岁领取省级养老补助的重症残疾人补助金由60元提高至75元。 陈跃峰 李 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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