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廊司法所切实担当起人民调解工作的主要任务,充分发挥调解工作职能,指引双方当事人解决矛盾、化解矛盾,与法庭、派出所、综治中心等相关部门建立互动关系,积极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司法所组织成立了由司法所、村调委会等组成的社会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工作小组,每月一次分析排查情况,对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疏导、早化解。
对排查出的简单矛盾纠纷,通过村组说服教育予以解决;对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司法所利用自身优势,及时协调村组通过法律理论、生活经验、沟通技巧等将矛盾化解,真正做到矛盾不出乡、不出村。在调解工作中,司法所加强与综治、信访工作的对接,克服各自为阵、势单力薄的弊端,积极探索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合机制,有效助推社会矛盾化解。
对不能通过调解解决的矛盾纠纷,司法所将权益向当事人说清楚,让当事人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的方法。对于符合条件的民事纠纷,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
瞿晓瑜
文章评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