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仪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贴近基层、深入群众、灵活便捷的特点和优势,从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等环节入手,着力在纠纷排查、维控调处、事后回访等方面下功夫,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村组,解决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组织建设到位。以镇调委会为龙头,以司法所为枢纽,以村级调委会为基础,以村民小组为网格形成上下联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调解网络,全面掌握矛盾纠纷发展情况,及时调解。同时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和责任人制度,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障。
纠纷排查到位。积极开展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活动,及时掌握重点矛盾纠纷情况和社会不安定因素。依托镇综治信息平台,全程跟踪辖区矛盾纠纷排查和处置情况。镇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定期召开座谈会,研究制定带有普遍性矛盾纠纷的防范、处置措施。对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和有可能激化转化为刑事案件的事件,充分做好预警方案,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介入,及时维控调处。
维控调处到位。在调解工作中,坚持一手抓教育,一手抓调解。首先抓好纠纷当事人的思想教育工作,从法律和道德层面进行说服、疏导,以理服人。其次注重发挥法制宣传功能,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调解工作紧密结合,以案释法、以事议法,起到调解一件、教育一片的作用,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思想道德水平,增强群众遵纪守法和遵守公共道德自觉性,从源头上预防纠纷的发生。
事后回访到位。对调处的每一起矛盾纠纷,事后由专人落实回访,防止纠纷再起,督促当事人履行权利义务。
邱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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