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河道保护管理办法》日前出台,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市117条大小河溪保护管理、利用有了新的可操作性的法律依据。
《大理市河道保护管理办法》共七章四十条。《办法》将河道保护管理体系与工作职责未明确,保护管理缺乏统一规划,保护管理内容不完善,河道利用中重建设、轻保护,执法监管不到位等作为《办法》解决的重点问题,力求解决突出问题,使《办法》在河道保护管理中具有现实的引导、规范、保障意义。
《办法》从2014年5月起历经调研、起草、征求意见、修改再征求意见等几个步骤,历时近五个月,五易其稿完成了《办法》起草工作,整个过程按《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及省、州、市政府实施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有关规定完成。《办法》的制定坚持法制统一的原则,坚持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总结河道保护管理实践,从而加强河道的保护管理,维护河流生态,实现永续利用,保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水环境安全。 黑妮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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