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首个国家宪法日。当天,市司法部门在大理古城文化馆前开展法制宣传周宣传活动,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保障困难群众依法维权。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全国各地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氛围。当天,我市司法部门在宣传点通过摆放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法制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宪法等法律知识,并结合司法部门的工作实际,重点宣传劳动争议纠纷,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农民工、老年人、妇女离婚、青少年法律援助等相关法律法规,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同时,各乡镇司法所还在辖区内向广大群众重点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群众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当天,共发放各类宣传品5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20余次。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张霞,副市长李彪参加宪法日宣传活动。
记者 郭鹏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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