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116.55.251.204/Img/2017/3/m20170315bc0f63fa45d94db39dadc24fd515d1cc.jpg
近日,市检察院环境资源保护检察科成功提起公诉两起破坏环境资源案件。2014年3月7日,凤仪镇乐和村委会本长村村民田某某在村箐内
http://116.55.251.204:8080/content/2014-12/08/010060.html

等待处理…

市检察院成功公诉两起破坏环境资源案件

2014年12月08日  浏览量:17   我要评论 (0条评论)

近日,市检察院环境资源保护检察科成功提起公诉两起破坏环境资源案件。

2014年3月7日,凤仪镇乐和村委会本长村村民田某某在村箐内山的农地干活时,违反森林防火戒严期间内严禁入山用火的规定,使用随身携带的一次性气体打火机点燃堆放在农地内的杂草,引发森林火灾,导致烧毁林木面积达3.23公顷,造成经济损失48万余元。

2014年4月29日,原企业退休工人张某某违反森林防火戒严期内严禁入山用火的规定,擅自携带火种到位于下关镇温泉村委会大黑石头南面山(马槽沟)其自家住宅背后菜地内焚烧杂草,引发森林火灾,造成森林火灾过火面积共3684.53亩,经济损失达2700万余元。

这两起案件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院环境资源保护检察科案件承办人及时认真审查了案件事实,以失火罪对两名被告人提起了公诉,并依据被告人田某某犯罪时已满75周岁、张某某系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等法定及酌定从轻减轻情节,提出相应的量刑建议。最终,法庭完全采纳了该院公诉意见,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判处被告人田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市检察院环境资源保护检察科自成立以来,通过快捕快诉促进快侦快结、快审快判,为大理市的环境资源保护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普映梅

文章评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文章评论

署名:

正在加载评论……

上篇:黄冈实验中学举办第十届冬季运动会
下篇:首届“大理梵尼花语艺术节”开幕
分享到

© 2020 大理时讯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