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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国防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根据大理州十一届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决定将每年9月18日定为大理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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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城市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的公告

2017年03月12日  浏览量:10   我要评论 (0条评论)

为深入开展国防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根据大理州十一届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决定将每年9月18日定为大理州防空警报试鸣日的总体要求,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2014年9月18日组织城市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鸣范围和时间

(一)范围:大理市辖区内的下关镇、大理镇、凤仪镇、度假区、创新工业园区。

(二)时间:2014年9月18日上午10:00至10:13。

二、鸣放信号规定及周期

(一)防空袭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鸣放一个周期。时间为10:00至10:03。

(二)防空袭紧急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鸣放一个周期,时间为10:05至10:08。

(三)防空袭解除警报信号:长鸣3分钟,鸣放一个周期。时间为10:10至10:13。

三、注意事项

(一)此次防空警报试鸣为演练试鸣,没有空袭行动,不影响工作、生产、生活等社会正常秩序。

(二)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保证鸣放期间社会稳定。

(三)鸣放期间,公安、消防、武警、交警、城管等执法部门要加大巡逻检查力度。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应认真做好本单位治安保卫及宣传工作。

(四)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乘防空警报鸣放之机造谣滋事或扰乱社会秩序,违者将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大理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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