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安局团委受到共青团大理州委表彰,获得2013年度“大理州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
为树立和表彰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共青团事业发展进程中涌现出的优秀基层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优秀青年典型,不断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和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践行云南精神,在美丽幸福新大理建设中建功立业,共青团大理州委于近期集中表彰了2013年度“大理州五四红旗团委”、“大理州优秀共青团员”、“大理州优秀共青团干部”等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市公安局在评选中获得了“大理州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市公安局在2013年选举出了新一届团委委员,并扎实开展团委工作,积极组织青年民警开展公益活动,定期开展洱海保护月及相关环境保护宣传活动,组织青年民警到校区协助校园安保及交通秩序等工作,在市民眼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市公安局团委将以获得“大理州五四红旗团委”荣誉为契机,再接再厉,按照“党有号召、团有行动”的要求,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创造出无愧于青春的光辉业绩。 李亚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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