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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2014年03月26日  浏览量:13   我要评论 (0条评论)

根据大理州工商局、大理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平安市场”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由工商部门牵头,市综治办、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物价局9部门参与,联合开展大理市“平安市场”创建活动。通过阶段性组织实施,对照“平安市场”创建标准,大理市凤中市场、泰兴市场、一号桥市场三家市场在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平安市场”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全面落实市场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强化治安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消费维权措施,成效突出,经辖区工商所(分局)推荐,各成员单位审核,拟公示为2013年度“平安市场”,公示期7天(2014年3月26日至2014年4月1日)。请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给予监督,有异议的向大理市“平安市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或建议(联系电话:2250498)。

大理市“平安市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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