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理州工商局、大理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平安市场”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由工商部门牵头,市综治办、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物价局9部门参与,联合开展大理市“平安市场”创建活动。通过阶段性组织实施,对照“平安市场”创建标准,大理市凤中市场、泰兴市场、一号桥市场三家市场在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平安市场”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全面落实市场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强化治安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消费维权措施,成效突出,经辖区工商所(分局)推荐,各成员单位审核,拟公示为2013年度“平安市场”,公示期7天(2014年3月26日至2014年4月1日)。请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给予监督,有异议的向大理市“平安市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或建议(联系电话:2250498)。
大理市“平安市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26日
文章评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