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仪文庙位于大理市凤仪镇西街凤山东麓,据云南省《文物古迹大全》载:“凤仪文庙始建于明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明宣德十年(公元1453年)、明成化十一年(公元1475年)及至清康熙十年(公元1671年)和清末多次重建。现存大成殿及两厢房、大成门、崇圣祠。整个建筑群体量宏大、格局完整,做工精美,具有较高的建筑艺术价值,2004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六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机构为大理市文物保护管理所,使用责任单位为凤仪镇文化站。保护范围是:东以照壁为界,南以南厢房后檐滴水为界,西以公路为界,北以北厢房后檐滴水为界。建设控制地带为:东以照壁外100米为界,南、北以大殿的南北山墙外各100米为界,西以公路为界。
(资料由大理市文物保护管理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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