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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推行法律援助“点援制”

2013年11月04日  浏览量:15   我要评论 (0条评论)

为进一步让困难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真情的法律援助服务,近日,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创新法律援助管理工作,在案件承办人的确定环节,推行法律援助“点援制”。

实施法律援助“点援制”后,在大理市获得法律援助的群众,可以像医院挂专家门诊号一样,自主选择信赖的律师为自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目前,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对自愿报名、在本市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执业并乐于奉献的律师中进行评选,选出60名志愿律师组成本市首批“点援制”律师队伍。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把他们的姓名、联系电话、业务特长等信息制作成《点援名册》,利用大理市未成年人法律援助QQ群、法治大理网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同时在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窗口公示。受援人可通过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窗口、法治大理网以及“点援”律师名录等途径实现“点援”。

今后,“点援制”的工作队伍将实行动态管理,逐步扩大至具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证、法律援助工作者证并自愿申请加入“点援制”的人员中,努力满足各类受援人的需求,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社会效果。                 杨万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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