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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30日,2022年大理市河长制领导小组暨总河长会议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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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大理市河长制领导小组暨总河长会议召开

字德海出席并讲话 王剑主持

2013年01月03日  浏览量:27   我要评论 (0条评论)

2022年12月30日,2022年大理市河长制领导小组暨总河长会议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暨2022年全省、全州总河长会议精神,总结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分析研究存在困难问题,统筹安排部署重点任务。

州委常委、市委书记、市级总河长字德海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级副总河长王剑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严的政治纪律、更强的政治担当和更实的工作作风,高标准抓好河(湖)长制各项工作,为提升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确保实现河湖保护治理年度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会议要求,要强化责任使命,推进“常治长效”,坚持巡河常态化、治理常态化、督察常态化,认真履行管、治、保职责。要强化重点聚焦,推进“标本兼治”,坚持综合施策、多措并举,抓实规划引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保护、水资源管理保护、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水生态修复、水执法监管等工作,实现河湖保护治理整体提升。要强化协作配合,推进“联防共治”,严格按照“岸上与岸下齐抓、上游与下游共管、河道与库塘一体、治标与治本同步”的工作思路,建立完善多方参与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要强化考核奖惩,推动“落地见效”,全面落实河(湖)长制的责任体系和工作体系运转,杜绝不担当、不作为、虚假作为等现象。

会上,副市长、市河长制领导小组副组长赵腾鹏通报全市河(湖)长制工作推进情况。

市级总督察、督察长,市级河(湖)长;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纪委监委、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分管领导;市河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街道)总河长、副总河长、督察长参会。

记者 唐攀伟 程东云 实习生 王 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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