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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5
星期二 第2946期

大理时讯深读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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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上)

2025 年 11 月 25 日 星期二 阅读:3

大国治理,机杼万端。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协同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5年前,2020年11月,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下,我们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法治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法治大事,全面依法治国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

循法而行 引领法治建设战略实现历史性转变

法者,治之端也。

“我们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定不移厉行法治,一个重要意图就是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揭示法治对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意义。

不久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通过立法,将成熟做法固定为法律制度,为在法治轨道上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国家发展规划、保障“一张蓝图绘到底”、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提供制度支撑。

循法而行,依法而治。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纳入法治轨道,成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鲜明特征。

纵观人类思想发展史,凡是科学的理论都必然扎根于、来源于社会实践,并在社会实践中展现出强大的变革力量。

从河北、福建、浙江到上海,习近平同志在地方从政历程中,始终尊崇法治、践行法治,到中央工作后,一以贯之高度重视推进法治建设。

“党的十八大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发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动员令。

转过年后的1月,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新要求。

2014年的金秋十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第一次专门研究法治建设的中央全会,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180多项重大改革举措力透纸背,写下浓墨重彩的时代华章。

从“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到“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从“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到“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法治中国建设按下“快进键”,我们党治国理政迈向法治化新境界。

在实践检验中全面发展,在时代进程中成熟完善。

习近平法治思想博大精深的内涵,在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得到集中凝练的概括。

从“依法治国”到“全面依法治国”,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习近平总书记以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引领法治建设战略实现历史性转变,为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效能治理、书写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提供了有力保障。

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出台《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对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顶层设计和重大部署,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依法治国,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展开。

当代中国正经历着我国历史上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也正在进行着人类历史上最为宏大而独特的实践创新。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依规治党深入党心,依法治国才能深入民心”“建设同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要求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

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发展、不断丰富、继续完善,进一步回答法治与中国式现代化、法治与改革、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新征程上的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根本遵循。

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这正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强大理论优势和生机活力的奥妙所在。

纲举目张 引领法治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进展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这个总目标“既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总抓手,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纲举目张的意义”。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下,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总抓手,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工作高效组织、有序开展,法治工作质效大幅提升,谱写了新时代良法善治新篇章。

——法律规范体系日臻完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随着时代发展和改革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对科学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的要求越来越迫切。”

2018年3月11日,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2900余名全国人大代表,肩负亿万人民的重托,在庄严的人民大会堂作出郑重的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充实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内容,完善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任务、奋斗目标和国家领导体制,确立国家监察制度……宪法,国家的根本法,又迎来了一次完善和升华。

编纂民法典,修改立法法,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二),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取得一系列新的重要成果。

截至今年10月底,我国现行有效法律310件,行政法规和监察法规600余件,地方性法规超过1.4万件,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实现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法治实施体系更加高效。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引用商鞅变法时徙木立信的典故,深刻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2023年3月10日,人民大会堂。国徽熠熠,见证神圣时刻。习近平主席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面向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庄严宣誓。

如今,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成为常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全面依法治国的步履更加坚实。

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

修订国务院组织法,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正在大踏步向我们走来。

——法治监督体系日趋严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抓住关键环节,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因为信用等级高,北京某企业年度现场检查总量被核定为12次,“如无特殊情况,只能少不能多”。

综合评价高,现场检查次数少;综合评价低,现场检查次数多——这套“风险+信用”综合评价,是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化综合监管改革的一项举措。

今年,司法部统筹组织政府行政系统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和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问题得到有效纠治。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保证法官、检察官“以至公无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建立巡回检察制度、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加强法律监督……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更加顺畅高效,一系列影响司法公正的深层次问题得到解决。

如今,立法公开、执法公开、司法公开全面推进,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法治保障体系更加有力。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积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深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做到“出庭又出声”……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不断增强。

“人法兼资,而天下之治成。”

2017年5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强调,“法治人才培养上不去,法治领域不能人才辈出,全面依法治国就不可能做好。”

2023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明确了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组数据勾勒出我国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的坚实足迹:政法系统实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训全覆盖,法官、检察官具有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超过95%,律师人数达83万人、公证员1.5万人、仲裁员6.7万人,法学院校每年培养输送10万名法治专门人才……

扎实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和互联网司法创新发展,数字检察赋能高质效办案……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法治领域全方位全场景科技应用加快推进,不断塑造法治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党内法规体系日益完善。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这个“法度”主要就是党内法规制度。

2012年12月,十八届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央八项规定,这是党的十八大以后制定的第一部重要党内法规;2016年7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使党的问责工作有了第一部基础性法规……新时代,管党治党全面实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2021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指出,我们党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坚持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如今,党内法规制度朝着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发展,为深入推进依规治党提供有力制度支撑,为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供强大助力,形成治国理政的合力和效能。

人民日报记者 徐隽 亓玉昆

(转载自11月17日《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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