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通过完善制度体系、优化组织结构、严格审核监督、聚焦突出问题、强化队伍建设等一系列举措,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为全市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完善制度架构,确保决策依法运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建章立制,将完善内部治理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首要任务。制定并严格执行《中共大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工作规则(试行)》和《大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规则(试行)》,明确党组和全局工作的职责、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执行要求,为各项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确保从重大决策到日常管理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从源头上保障职权在法治框架内规范、高效运行。
优化组织设置,推动执法力量专业化。针对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宽、专业性强等特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着力构建系统完备、职责清晰、协同高效的组织体系。在机关层面,设立政策法规科承担法治审核职责,执法监督科负责全过程监督。在执法一线,按领域组建执法一大队(城市管理)、执法二大队(自然资源与规划)、执法三大队(林业和草原),实现专业化执法。在执法一大队创新设立行政执法办案中队,择优选拔8名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专职负责城市管理领域案件的立案、调查、审理、处罚等核心环节,实现执法力量“精锐化”和办案流程“专业化”,显著提升复杂案件处理质效。
严格审核监督,筑牢案件质量防线。为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层次分明、逐级过滤的审核监督机制。对简单案件实行“三审制”,由大队长初审、政策法规科复审、局分管领导决定,兼顾效率与规范。对重大复杂案件,启动“五审制”:依次经执法大队长、局分管领导、政策法规科、公职律师及外聘法律顾问审核,最终提交局长办公会集体决定。同时聘请大理法阳律师事务所3名律师参与重大案件法治审核。这套多层级、全方位的监督体系,为案件质量设置多重“防火墙”,确保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有效防范执法风险和瑕疵。
聚焦突出问题,推动执法作风提质增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坚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直面城市管理和执法领域的顽瘴痼疾。制定《2025年整治城市管理执法不规范问题的工作方案》,明确将执法行为不规范、廉政风险、作风与服务意识等问题作为整治重点。通过深入排查、严肃纠治、建章立制,着力解决粗暴执法、程序瑕疵等问题,排查廉政风险点,增强执法人员为民服务意识,推动执法队伍形象持续改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能力建设,打造高素质法治化队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多措并举提升队伍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建强内部法律智库,聘任局领导班子中2名已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成员担任公职律师和内部法律顾问,并从律所外聘3名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注重干部队伍的专业培养,局领导班子6名成员中,1人拥有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3人拥有法律本科学历。全局153名干部职工中,法律专业背景人员占有较高比例。加强法治学习教育,将行政复议法、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等理论与实务纳入职工周一局例会、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和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通过学习新修订法律法规、剖析典型案例等方式,不断增强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全员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干部职工有133人持有行政执法证,持证率达87%。每年定期开展一次执法大比武、一次执法业务技能培训,不断增强执法人员实战技能和依法履职水平。 张红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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