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2024年洱海鱼类生态调控第一阶段正式开启,取得洱海鱼类生态调控工作证的491户沿湖渔民扬帆捕鱼,使用规定渔具,对银鱼、西太公鱼、 [田]等外来小型鱼类进行调控。
当晚,洱海上船连着船,一条条灯带随着一张张渔网铺满湖面,犹如星光洒落,梦幻耀眼。
此次生态调控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原则、生态调控船总量控制原则、生态调控船集中停放原则,凡我市户籍、身体健康、并在洱海有渔业作业经验的渔业户均可申请参加生态调控。调控区域为除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北部沙坪湾以外的洱海湖区范围。今年的调控分两个阶段开展,其中第一阶段调控时间为 8 月 16 日至 9 月 5日,第二阶段调控时间为 10 月 26 日至 11 月 15 日。每日调控作业时间为 19:30—次日8:00。期间市洱管局可根据实际情况,暂停或提前结束生态调控工作。
生态调控期严格实行洱海渔船一船一牌一证制,只有办理了洱海鱼类生态调控工作证的渔民才可在规定时间内入海开展生态调控。每艘生态调控船使用网具总数不得超过30 张,第一阶段中,银鱼调控使用网目在 0.7-0.8 厘米的刺网,西太公鱼、 [田]使用网目 1.6 厘米的刺网进行调控;第二阶段中,银鱼网目在 0.8-0.9 厘米的刺网,西太公鱼、 [田]使用网目 2.0 厘米的刺网进行调控。
洱海生态调控开展期间,大理市洱海流域综合联动执法大队对参与调控的渔船和渔民进行安全监管和安全保障工作,同时将加强对洱海偷捕、偷捞、不按规定进行捕捞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大理市洱海管理局提醒各位参加生态调控的渔民群众要严格遵守生态调控相关规定,注意水上作业安全,严禁无证进入洱海偷捕。大理市洱海流域综合联动执法大队将加强执法监管,严查其他的偷捕行为和不按规定进行生态调控的违法行为。
记者 黑浩川 罗晓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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